补充住房公积金 可发放个人房贷
其它 2010-10-27 10:47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本市近日下发《关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含大港油田和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超过80%时,可利用补充住房公积金发放公积金贷款。用于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补充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归集总额减去提取总额)的80%。(记者邵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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