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来自九江的程浪和妻子柯女士在南昌县一楼盘——嘉福新天地看中一套房子。正当他们因担心征信有问题会影响贷款买房而犹豫不决之时,置业顾问向他们承诺,如果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到时可退定金。于是,柯女士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上签了字,并付了2万元定金。几天后,程浪拿着征信报告来到售楼部,提出退还定金,之前为他“打包票”的置业顾问突然改口称“定金无法退还”。
昨日,感觉上当受骗的程浪拨打了晨报新闻热线求助。
投诉:
征信有问题无法贷款 讨要购房定金遭拒
程浪告诉记者,1月10日,他和妻子到嘉福新天地营销中心看房,置业顾问肖学文接待了他们,带他们看了几套户型,并建议他们先交定金,锁定心仪楼层和户型。
程浪夫妻俩打算按揭买房,但因担心征信有问题影响批贷而有些犹豫。“如果征信查出了问题,导致房贷下不来,定金可不可以退?”程浪提出疑问。对此,肖学文承诺,如果无法贷款,可退定金。在得到对方的肯定答复后,柯女士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上签了字。
次日,程浪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征信情况,结果一查,发现有几笔小额贷款没能及时足额归还。
“发现我的征信有问题后,我立即去找了置业顾问,跑了嘉福新天地营销中心四五次,对方却一直不同意退还定金。”程浪认为,当初交定金时,置业顾问同意“征信不良可以退定金”,可如今突然反悔,令他十分懊恼。
开发商:
同意退还投诉人2万元购房定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县东祥路以西的嘉福新天地营销中心,程浪在此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这是他1月10日在看房时和置业顾问肖学文沟通退定金问题时录下的。
“这段录音可以证明置业顾问曾口头承诺,如果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买房,他们会全额退还定金。”程浪一边播录音,一边对记者说。
随后,记者来到会客厅,见到了当时接待程浪的置业顾问肖学文。肖学文表示,客户(指程浪)交定金当日是周日,银行不上班,打印不了征信报告,客户也确实提到过征信若有问题贷不了款能否退定金的问题。
“客户程先生欠了银行一笔8.9万元的贷款,如果事先客户跟我说了这个事,我就不会让他交定金,但客户没说。现在,我也没权力退客户定金,建议客户走司法程序维权。”肖学文说,他只是一名置业顾问,没有退还定金的权限,需向上级层面递交申请报告。
经记者多次协调,嘉福集团以及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最终同意全额为程浪退还定金,双方当场签署了相关退款协议。
消协:
重视个人信用 交付定金的合约别随便签
近年来,省消协接到不少由于征信问题无法贷款,导致无法购房、买车又无法退回定金的投诉。对此,省消协提醒,要重视个人信用,交付定金的合约要看清楚再签。消费者在购房、买车申请贷款时,如果之前存在不良记录,更要慎重做出决定。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缪小勇表示,“定金”在《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具有法律效力,故商品房订购合约通常收取的是“定金”。若商家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消费者违约,则损失定金。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在没有确定自己有能力有条件完成合约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购买商品房之前,建议消费者先查一下自己的征信报告,再签订购房协议。同时,要注意商品房订购协议的内容,特别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缪律师提醒,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要多方考察商家的信誉、履约能力。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则需在签订协议书时将商家的承诺写进去,也就是将口头承诺书面化。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如果商家不愿提供书面协议,消费者要注意留存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的证据,这样才不至于在日后维权中被动。(来源:江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