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27日,广州第二批集中供地竞价出让。9月26日,经过多轮竞价,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18003210A21041号地块由中建一局智地(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5.46亿元竞得,楼面价10061元/㎡,溢价率0.65%。
据了解,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18003210A21041号地块位于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宗地面积为57218.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7218.74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面积≤17165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53600万元。
另外,地块规划要求如下:
1、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2、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4、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承担地块范围外东侧公共绿地(L-02-02)的建设任务,土地由政府提供,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
5、若该地块与北侧( L-01-01、 L-01-02)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同一项目公司,则该两宗用地规划指标可平衡。
6、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保留地块内现存古树名木,并按照古树名木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保护,保护方案及项目规划方案需征求林业部门意见。
7、土地出让后,由竞得人对规划设计条件上的所有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包括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附件《装修标准》的规定。竞得人须在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移交、办证、质量保修、物业管理等方面须承担相关责任。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购价款分二期支付。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