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