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效 归汪先生所有
其它 2010-11-13 08:37
年过50岁的汪先生为了维持刚组建的家庭,将自己210平米的房屋以2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妻子张女士。但过户才11天,妻子就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并向法院起诉离婚。汪先生感觉自己受骗,随即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之前的房产过户(本报曾报道)。日前,成都武侯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卖房违背了汪先生真实意愿,房屋买卖合同应撤销,房屋归汪先生所有。昨日,记者获悉,张女士对判决不服,已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武法 成都晚报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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