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不一定就按二套房交税 别多交了钱
其它 2010-12-21 09:35
由于国庆节前后二套房认定方法有别,不少市民仍习惯性认为家里有房就是二套房,结果多交了不少税钱。近日,不少市民到房产交易中心要求退多交的契税。
今年9月份,市民郭先生以他自己的名义,在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处新房,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的问题一直到12月份才可以办理抵押和贷款。“我妻子名下有一套房子,因此我们交契税也没有考虑,就以为我们肯定是二套房了,结果按照二套房的契税交了钱。”郭先生说,当时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没说别的,他的房子面积不够90平米,如果按首套房交,契税应该是1%,而按二套房的契税就变成3%,他的房子总房款72万元,一下子多交了2%的房款,就1万多元的税钱。
不止郭先生一人,在该小区的新房中,像郭先生这样的“糊涂市民”竟有五六个。买房的李女士也表示,幸亏郭先生在小区的qq群里提醒,她才知道多交了税。18日,记者在房产交易中心看到,在办理抵押登记交契税前,工作人员都会询问是不是首套房,还会问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由于今年实行的新政,在国庆节前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但是很多购房的市民并不咨询,认为家人名下只要有房子就算二套房,因此多交了税。
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新的契税执行时间为今年10月1日开始,新商品房就以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国庆节前签合同买的房子仍按个人名义查,而国庆节后是按家庭为单位来查的,二套房凡在“十一”之前签订合同者,不会受到契税调整的影响,而如果家人名下有房,又是国庆节后签的合同,才按3%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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