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其它 2011-06-29 17:22
6月27日起,自治区发改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以确保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我区得到很好落实。
自治区发改委在有关通知中要求, 各地在检查中,要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不留空白,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罚款5000元。对违规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次检查活动将持续到9月9日。(记者 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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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品房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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