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其它 2011-09-02 09:00
本报讯 被讨论得沸沸扬扬的 房产加名征税 一事,终于有了定论。昨天,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
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加名税 终被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
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虽然只有短短两句话的一则通知,却对讨论多
时的婚前房产是否要加税问题进行了盖棺定论。由此,之前在南京、武汉、厦门等地陆续开
征的 加名税 做法,遭到了否定。
12366上海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从未开征 加名税 。不过,财政部上述
规定,只限于婚后的夫妻关系。该工作人员称,婚前、或夫妇的亲属要加名字,都要缴税。
网友直呼民意胜利
最近,伴随着 加名税 、 月饼税 等税收项目的曝光,国内一度出现对税负过重的
焦虑。因此,此次夫妻 房产加名 免征契税,被网友认为是一次民意的胜利。
根据一项网上调查,89.2%的网友认为 加名税 不合理,认为合理的网友只占到14.1%。
甚至有网友猜测前阵子南京等地的征税行为是一次试探民意, 最后还是遵从民意! 有网
友直呼。
应立法规范随意征税
加名税 曝光后部分地区税务部门短时间内多次改口,引起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重
庆律师韩德云表示, 加名税 等新词体现出税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需要通过立法提
高规范度。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税法专家祝天强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依据国家1999年执行至
今的契税征收暂行条例,减、免契税需财政部发文。《通知》的发布正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
人性化操作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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