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中介向消费者提供快速贷款服务 部分涉高利贷
其它 2013-09-15 21:06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由于购房者短期资金不足,或者卖房者急需完成房产解押,近期,北京房屋中介向消费者提供快速贷款服务,部分涉嫌高利贷。法律人士提醒,中介机构没有资格从事贷款业务。
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要达到30%及以上。记者致电北京某房地产中介贷款专员,对方明确表示,可以提供短期贷款。贷款最短借款期限为10天,利率为1%。月利率则按三个十天的周期,累计为3%:
贷款专员:比如说您借款80万,10天,它就是1%,就是八千。十天是一个单位来算的,一个月是3%。
中介看似便利的短期贷款服务背后,是高额的贷款利率。如果月利率达到3%,年利率即为36%。而央行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是“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目前, 4倍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是22.4%。中介贷款36%的年利率远高于央行规定的22.4%的上限。
房屋中介的短期贷款不仅针对急需用钱的购房者,也针对卖方贷款。有媒体报道称,中介提供给卖房者的贷款的月利息更高,达到4%。无论是月利率3%还是4%,如此高的贷款利率,为什么仍有人问津?
北京购房者吴先生:对房子的考虑来说,过一个月,房价上涨的也赶上这个利息到了。权衡一下,可能会考虑房产中介的贷款。
但是,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却提醒消费者,花高利息解决燃眉之急,快速但并不安全。
邱宝昌:最关键的一点,因为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或者是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像贷款业务,存款业务,这都是禁止的,像中介机构它是没有权利,没有法律资格去从事贷款业务,那么它所从事的贷款业务的合法性是受到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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