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批准成立
新民网 2015-09-17 15:19
记者昨日由朝阳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已经下发《关于成立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局的批复》。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经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相关部门的地籍管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整合,成立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不动产登记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工作等。
2014年12月22日,我国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不仅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同时也将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治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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