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个人住房是独栋商品住宅或者高档住房,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那么,你得注意了。28日,重庆地税局发布公告,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工作将于下月启动,10月1日~31日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
重庆地税局提醒,我市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收对象
三类住房都要申报缴纳房产税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地税局介绍,独栋商品住宅是指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今年,我市高档商品住宅的房产税起征点为13192元(均价6596元/㎡的两倍)。即是说,今年在重庆新买的住宅,建筑面积单价在13192元/㎡以上就需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二套房
这里的二套房,特指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
新购的别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米
对于税率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独栋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市民可根据公式(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计算应缴纳税额。其中,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
不交房产税,每天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海外旅游日益红火,不过,如果你的房产税没有缴纳完毕,将来有可能会被限制出境。重庆地税局介绍,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追缴税款,如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银行扣款、交易限制、媒体曝光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记者了解,纳税人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可能被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此外,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