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纠纷居仲裁案件榜首
新民网 2015-10-26 07:01
本报讯(记者樊金钢)记者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获悉,2015年前三季度,该单位受理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75件,数量仍居首位。
据悉,开发商未按规定为产权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登记、逾期办理进户手续、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等成为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为了防范这些纠纷的发生,哈尔滨仲裁委提醒业主注意以下事项:签订合同前,认真查验开发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对合同不清楚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一定要弄清楚以后方可签字。进户时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业主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在收楼文件约定的异议期内向开发商提出异议。要注重对现场的保存,可采用双方共同拍照、文字描述等方式,以便发生争议诉诸仲裁时能够还原事实。在《房屋查验表》上明确责任划分,由双方对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居住作出确认,即使双方在是否影响居住上存在分歧,也可以通过将双方的意见记录下来的方式,提高双方在处理争议时的理性,也能够提高双方日后诉诸仲裁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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