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南京新房价格已经连续十个月上涨。受市场影响,二手房价格也水涨船高。有一些二手房主开始捂房惜售,也有一些已经签定了卖房合同的房主,决定撕毁合约。
“卖房人毁约涨价”的情况,最近半年来,在江北新区以及河西地区发生较多。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周勇:
“从2015年的7、8月份的时候,咨询的人一直是蛮多的。0142江北新区成立之后,特别是江北、浦口一带的房子,数量是明显增加。1756有的是买方咨询,有的是卖(买)方咨询,至少要超过去年的50%。”
河西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则是在挂牌一年半的时间里,先后涨价6次,最新的一次报价是在今年的1月20号,比25天前的报价上涨28万。
“毁约的大部分是约定的违约金或者给付的定金比较少的,因为毁约的话他要考虑违约的成本问题,如果说它价格上涨的幅度超过了违约成本的话,有可能业主就会选择违约。”
对于卖房人而言,房子涨价了,毁约是所谓“理所当然”的,无非是赔个违约金。而对于买房人来说,这无疑是倒霉事。
市民胡女士最近卖掉了自己住的老房子,想要换房改善一下,她看中了河西一套307万的房子,很快与房主签订了合同。可不料,签完合同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我当时付了他一个是定金,是5万,然后付了他一个房款,他是银行贷款解押5万,一共给了他10万块钱。今天好不容易通过中介把他们俩约出来,因为他手机一直关机,还没谈两句,(卖家说)我325万,那我前面签的合同就是白纸一张了。”
对于房主忽然加价21万,胡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卖方表示,如果不同意加价,那房子就不卖了,他们愿意返还胡女士之前预支的10万元,并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最终,双方协商无果,胡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为此也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人士,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周勇:
“如果签订有效的合同,法院一般会支持买房人的诉讼请求,如果说他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可能法律上有一些小的风险。如果说在履行合同可能有一些困难的情况下,主张违约金或者定金形式的话,更容易得到实现。”
周律师介绍,一般来说,这样的诉讼需要一年左右,费用也需要几万元,最好的办法还是防犯(范)于未然。
“建议约定一个较高的违约金或者定金,因为我现在接触到很多中介公司,他们的违约金才定到房屋总价款的5%,像江北这边一套房子100多万,也就5、6万违约金,那上涨的幅度明显比这个违约金高。所以我建议违约金的数额一般定到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