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清早,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东锦城B区,热闹非凡。这个刚刚交付两年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要选举成立首届管理委员会,为小区1800多户承租人家庭,提供自治管理服务。
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很常见,但公租房小区都是承租人入住,也能成立住户的自治组织?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其实成都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五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与服务的意见》,首次提出加强保障房小区,尤其是公租房小区自治化管理。成都市房管局同年出台了《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管理委员会指导规则》,提出公租房小区交付使用户数超过总户数的50%时,应设小区管理委员会。
“让公租房小区的承租人也享有自治权,这不仅是为了规范小区管理,更是为了让承租人能够住得有尊严,有归属感”,据成都市房管局公共住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鼓励在公租房小区成立管委会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候选人可自荐可推荐 “尽可能让每户承租人都参与进来”
东锦城B区大门处,公示着7位候选人的简历照片。他们有的是已退休的热心住户,有的是年轻的“80后”。
第一位拿起选票的住户孙阿姨思索了很久。“我是很慎重的”,孙阿姨说:“7人选5人,我得把他们的简历都分析一遍”。掌握了每个候选人的情况后,她在选择的名字前打了勾。
据该小区所属的保和街道团结社区书记龚瑾介绍,今年7月,该小区的管委会选举就开始筹备。成都市房管局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物业企业四方代表及小区的热心骨干分子构成筹备组,一方面征集候选人,一方面起草管委会的工作准则、住户公约等文件。期间,热心住户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报名委员候选人。经审核,最终7名候选人进入投票阶段。
龚瑾表示,票选将持续一周,之后公开唱票并公示结果。期间筹备组将尽可能动员所有住户进行投票,选出大家信任的委员。
其实,公租房小区管委会的选举流程和工作职责,与普通小区业委会是“形似神不似”。成都市房管局公共住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于业委会的是,公租房管委会需要三方参与,除了住户代表,还要社区人员与物业人员各一人加入,由社区人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则由保障对象委员担任。
探访首个成立管委会的公租房小区:“有了管委会,小区更像家了”
成立公租小区房管委会的做法,早已在成都市主城区各公租房小区铺开。两年前,位于锦江区的东锦瑞苑小区,就成立了首个公租房小区管委会。
记者第一次来到东锦瑞苑小区,管委会正召开例会,商讨重阳节活动开展。
成立管委会以来,他们不仅定期开会商讨小区大小事务,还每日值班,受理住户们的诉求。
他们有一间专门的办公室。会议桌的一本“值班记录”上,记录着每日住户们前来反映的问题,以及解决的过程、住户的反馈等。诸如邻里矛盾,不文明养狗,高空抛物,或者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等问题最为常见。管委会副主任黄群说,除了协调解决这些问题,管委会成员们还要定期“扫楼”,了解各户的问题和困难。
其实,黄群与其他委员还有着详细分工,分别负责安全,财务,文体等等。“大家都是热心人,愿意张罗小区的大小事,邻里们也信任我们”,黄群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在她看来,管委会的职责,带给了她责任感与成就感和归属感。
管委会是“管家”,心系大家
黄群的体会,正是成都这一创举的初衷。
成都市房管局公共住房服务中心该负责人表示,成都首创提出公租房小区成立管委会,就是为了不仅给住户以居住保障,更让住户成为小区的主人翁,收获尊严。
“住房只是物质保障,我们希望提供的保障,还包含了秩序、文明、环境舒适,以及精神层面的保障”,该负责人表示,无论是面对住户、物业、政府部门,还是整个社会,管委会,都是一道桥梁,一根纽带。
首先,由于公租房小区住户的特殊身份,导致小区的矛盾、纠纷集中。成立管委会,能在“调纠纷,促和谐,送关爱,暖人心”方面发挥作用。
“再者,由于住户与物业天然的角色对立,许多事情物业不易管理,由住户代表构成的管委会却能有效管理”,此外,管委会还能针对物业 “行监督,优服务,美环境”。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属地街道、社区,管委会是沟通桥梁;而对整个社会,管委会能够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举社会力量帮助公租房困难群体。
“所以‘管委会’可以说是‘管家’,但又远超出‘管家’的意义”。据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成都已有4个公租房小区成立管委会,其余小区也将加紧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