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因此,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一、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1、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售房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二、退税数额因购房金额评估价13万小于原住房销售额评估价14万,退还纳税保证金2600元。参考于回答者: anrinima(如果是商品房(产权房)买卖的话,就不能享受退税。呵呵,即使退,不过就200元差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看你是那种情况的退税,比如1、先征后退,就是按你公司收入先交税后退还给你。(比如做饲料企业先要申请减免才能减免增值税,如果你们没申请那就先按销项一进项,该交什么税交什么税,等你们申请到了减免在退还给你们。 主要看你公司减免是那种类型的,就选还种。具体其他几项区别你可以在网上收索都有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