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你的情况属于二套房。只要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第几套房与是否全款无关,其认定为以家庭为单位,所拥有的住房。你自己名下,或你夫妻共同名下,或你妻子名下我想都算是你或你这个家庭所具备的一套房,再买的话,无论你或你妻子的名都算做是二套房。根据住建部下发的《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而在此之前,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税率为1%,非普通税率为3%,90-144平方米普通税率为1.5%,非普通税率为3%,144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3%。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均需缴纳3%的契税。 此次山东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出台后,地税部门表示,尚未接到上级部门调整契税政策的通知,暂时仍执行目前的契税政策。关注所有二套房都算改善房吗?跟一套房大小挂不挂钩?市民希望国家给改善房定个标准 改善性住房,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国内历次房地产市场调控中,这个词汇也多次出现。但是截止到目前,相关部门始终并未给改善房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从目前房地产交易中对改善房的理解看,第二套房基本就算改善房。但是二套房和改善房在国家和省里的契税优惠政策上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也有市民呼吁,希望相关部门给改善房下个准确的定义和衡量标准。 山东的改善房,以区为认定单位 在国家出台的这则通知中,明确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在济南市这一标准是如何执行的呢?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经七纬二路的房产交易大厅,在地税局住房交易办税服务大厅内,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得知,接到国家下发的通知后,济南市已经执行新的房产契税政策。 2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省住建厅联合发布契税调整新政 。政策在“住房认定”上做出调整: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具体来看,“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持书面查询结果办理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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