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取消房产评估费
2015年6月14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核心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再次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此次调整范围涉及贷款较高限额、首付款比例、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等多个方面,是政策调整力度较大、突破*多的一次。 取消房产评估 新政提出,从6月15日起,贷款职工不再提供房产评估报告,试行期限6个月。据了解原来贷款职工提供的房产评估报告,由职工自己选择评估事务所出具,通常按房屋评估价的5‰收取评估费用。例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评估费就达5000元。 对此,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州市级公积金贷款在5月1日已不再要求职工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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