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要点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将在2015年3月1日挂牌运行。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3月1日挂牌。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将于3月1日挂牌运行,该省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将争取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关键在地方,市县两级是核心,因此除了省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市、县两级要同步推进。据介绍,广东省市、县两级将启动并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着手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力争2015年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促进信息平台的全国应用。广州2月27日电 (唐贵江 祝桂峰 邵海勇)2月2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举行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仪式,标志着该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启动挂牌仪式结束后,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对该厅强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工作面广、量大、技术含量高,要切实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让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必要性和长远意义深入人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将肩负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研究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印制统一的权属登记簿册和证书。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发布《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广东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通知》指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加挂地籍管理处牌子),正处级,按照“编随事转”原则,分别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划转1名行政编制到省国土资源厅,原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可按“人随事走”的原则相应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