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律师,您好。家里有老人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屋通过买卖的方式给自己的孙子。但他已年老体弱多病,长期住院无法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公证处现不办理委托公证。想请教一下还有其他办法委托他人办理相关的手续吗,比如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证明办理,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办理?严嫣律师团队卞建平律师解答:只能通过公证委托的方式,其他方式包括律师事务所出具证明等房产交易中心均不认可,通过遗嘱或遗赠方式的话要等老人百年之后通过继承的方式才能过户到孙子名下。大姐去世在父母之前,现在父母也去世了,父母的房产有大姐的份吗?严嫣律师团队田其锐律师解答:《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您大姐的子女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买房子遇到卖主违约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20%的违约金如何计算?严嫣律师团队田其锐律师解答:逾期交房的话可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式追究卖家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20%违约金一般多适用于根本违约的情形,逾期交房大多会约定每天支付多少违约金,具体违约责任请参见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严律师你好,我家是八十年代的老公房,楼上把阳台封了后在阳台上装了个水斗,使用的时候能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并且使我家阳台顶发霉。找过居委会和物业,只答应解决发霉问题,目前还没有行动。我想问一下,阳台是否能装水斗?如果不可以安装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和解决?严嫣律师团队卞建平律师解答:阳台是否可以装水斗应当结合房屋类型、阳台面积等众多因素进行考虑决定,如果因为楼上装水斗对你家造成了影响,通过其他途径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诉讼,要求楼上进行整改。严律师您好:我父母原来在市区有一套租赁房,由于父母感情不好,现在都是高龄老人。今年父亲93、母亲90。我上面有一个姐姐,她有一个女儿在国外,姐姐现在在申请移民,她怕老人百年后她拿不到父母财产,就一直盯着父母把家里房子卖了,然后父亲在这个时候起草了一份家庭协议,父亲由姐姐负责,姐姐还承诺让父亲住在她家里,请个人。母亲由我来负责,当时我不赞成,但是在父亲逼迫下,我无奈签字同意,在姐姐的鼓动下,我父母在11年底以130万把房子卖了,卖了的钱两位老人平分。然后姐姐把我父亲不知以什么方法让我父亲的弟弟来管,6年多了,现在父亲在那里过得不怎么好。前段时间我去看父亲,父亲和我说我姐姐平时电话也不怎么和他联系,父亲给我看了他弟弟写了两张纸的条纸,大概意思是讲:我姐姐平时电话不和他联系而且认为我姐姐就当时就给了10万元就不管了,提出让我父亲从2018年每月加钱给他弟弟,要不就自己负责一日三餐。然后我父亲告诉我10万元是他让我姐姐先给他弟弟,然后父亲分两次5万5万现金给我姐姐了,但是我姐姐现在不承认说钱是她给的,她有银行凭证。前几年姐姐想要父亲钱,带父亲到国外她女儿那里小住了一个月左右,来去的飞机票和出去玩的费用都是父亲自己的,回来后父亲给了她50万。现在父亲认为自己好像给姐姐卖了一样,也担心将来自己万一生病和想有人照顾都有点问题了。我想请问严律师像我父亲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他老人家。谢谢了!
如果奶奶在世,把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赠予”如果奶奶即将过世,同时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继承”对于房屋权属转移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4.继承人登记申请书;5.房屋分户图。如果是“赠予”的话需要填写房屋赠予转让合同。可以请律师及公证出示证明或者直接去房屋管理中心办理
申办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可以赠与给孙子。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由于是近亲属之间的无偿赠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