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代办过户未交税 中介愿意退部分钱
伊先生于2011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委托中介麦某交付了各类税费、佣金共18万余元,房子也过户到名下。但今年1月,他被地税局催缴税费,并被告知此前他递交的税票是伪造的。涉嫌截留资金的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判刑,但尹先生的18万元如何处理还未有结论。 此前,涉及此事的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核心、龙岗区检察院、龙岗区法院、龙岗公安分局以及龙岗地税局等部门均未给出相关处理建议。 委托他人缴纳税费18万元,并拿到了房产证,却又被地税部门追缴税费。昨日,事主尹先生表示,当初为其办事的麦先生通过中间人表示可以退回部分资金。龙岗区地税局称,正逐步完善二手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机制,对核实发现的17张假税票造成的流失税款进行追缴。他们认为,尹先生与麦先生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市民在办理业务时要实时验证完税证明记载信息真伪。 事主:税务部门缺乏监管 昨日,尹先生介绍,当初为其办理业务的麦先生露面,他通过中间人联系到其。“他说可以退回部分资金。”尹先生说,自己目前还在考虑如何处理,对于相关涉事部门的态度他表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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