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中有一条“如果买受人在一段时间内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定金。”是不是只要我交了定金就一定要买这个房子,不然算是违约?
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是“拒绝订立”或“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中是因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约,那么卖方应把定金全部返还买方,不应以此为由“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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