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七)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无房深户人群(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所在单位、市区两级政府提供住房等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即2010年1月30日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以上所述年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13年1月30日。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人才群体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对于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2013年深圳公租房1月份开始接受申请,这是深圳市迄今为止最大的保障房项目,共计9416套公共租赁房公开配租,其中六成面向“人才群体”,四成面向无房深户。房源配置面向社会群体共5520套,单身公寓200套,一房一厅432套,二房一厅4888套。1、配售给两类住房困难群体(1811套,位于龙悦居四期,其对象包括两类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符合购房条件且尚未购房的家庭,及经市政府批准的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其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配租给户籍无房家庭(3709套,位于龙悦居二期、龙悦居四期和梅山苑二期)面向人才群体共7976套,其中单身公寓2908套,一房一厅2434套,二房一厅1905套,90㎡以上户型729套。1、配租给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5707套,分布在龙悦居二期、龙悦居三期、梅山苑二期、招商澜园)2、定向配租给市政府批准需重点解决住房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人才(2269套,分布在龙悦居一期、龙悦居三期、梅山苑二期和松坪村三期,)六成公租房面向“人才群体”此次公开配租的共计9416套公租房,面向两大群体:一是面向“社会群体”,共计3709套,占总套数40.9%,二是面向“人才群体”,共计5707套,占分配总套数的59.1%,近六成。这也是深圳市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公租房配租。入户或社保较早项为排位依据公租房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无自有房且3年内(即2010年1月30日后)未转让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四个公租房项目推出的房源户型包括单身公寓(35~36㎡)、一房一厅(31~50㎡)、二房一厅(48~68㎡)等。申请人为1人者,只能选单身公寓;2 人申请,选房类型为一房一厅或单身公寓;3人及以上的,选房类型为二房一厅、一房一厅或单身公寓。即使是非深户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也可计入上述配置房源户型的人口数。以何种方式配租?对于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对于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则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3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3年合同到期“人才群体”不可续租公租房可以住多久?申请人在选定房号之后,将与该中心签订为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办理入住手续。针对“社会群体”出租的公租房,在3年租期满后,如果申请人当时依然没有买房,且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仍有续租资格。不过针对“人才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在租住3年后则不可续租。集资房也算自有房产
深圳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房配售配租,13496套房源2013年1月31日起将正式推出。在此次共推出的13496套房源中,有经济适用房,也有公共租赁房。9416套公租房将开始网上申请。3月12日,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深圳户籍的无房居民可提交申请,首次轮候申请受理6月11日截止,以入户时间或首缴社保时间排序,此后申请的,以申请时间排序。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小编注:有学士学位证书的深户居民也属于人才范畴,具体请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细则。)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2013深圳保障房申请(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