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爸的一半产权继承也不是你哥哥一个人说了算的,名下的子女都有继承权,除非当时有公证,遗嘱什么说是他一个人的,如果名下两个子女,按现在的情况,他有1/4产权,其他的您们可以家庭内部协商啊,毕竟。。。。。。
房屋的产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权,只有拥有房屋的这二种产权才能从法律上承认你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集资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区别就在于集资房的土地权是归集资单位所有,出资建房的个人只拥有房屋产权,也就是说,当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该集资房的土地时有新的建设规划时,建设规划部门不需要直接和该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人协商土地问题,而且就其房屋的拆建补偿也是由集资单位去和出资人协商。因此,集资房的房产人是不可以对房屋进行转让和出售的(房屋和土地不能分割)。所以说,集资房与商品房实际上是有根本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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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父亲可以全部给你
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产权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准,既然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你爱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应当归你爱人所有;尽管购房条件是两个城镇户口,但你岳父事实上并未出资,且产权证上又没有他的名字,所以,个人认为你岳父对这套房子不享有产权。
1、单位集资房,非本单位人员不可以购买,因为集资房一般都是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多少有点福利性质,以及便于管理等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本单位人员不可以购买。2、如果本单位人员购买后剩余的余量房,非本单位人员可以购买,但要求你出全价、可以拥有全部产权。 3、如果你已报名并交付了定金,则该购房合同有效,所以你可继续购买该集资房。相对的如果单位已你为非本单位员工而中断你购房的权利,导致你自身权利得不到有效的行使,则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_^
可以先签订一份合同,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