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细则有什么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费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1)单位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2)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3)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停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由人防部门出资建设并维护管理的地下人防设施,免征房产税。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军需工厂的房产,生产军品的免税;生产经营民品的征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按军品、民品的产值或经营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军人和武警部队服务社的房产,专为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免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招待所专门接待内部人员的免税,二者兼有的按征免营业税的比例征免房产税。武警部队的工厂,专门为武警部队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装备、军械具、马装具)的房产免税。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税;劳改工厂、农场和监狱作为管教或生活用的房产免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专供疗养的疗养院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办的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没有围壁的房屋,果窖、圆粮仓免征房产税。防排水抢救站使用的房产,凡产权属于煤炭工业部所有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工作,免征房产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