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套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答案是可以的。现在生活丰腴了,一些家庭已经在考虑入手二套房。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二套房可否贷款 根据现有的公积金制度,可以继续申请用第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 1.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的,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是第1套。 2.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核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核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的房产,不计算拥有的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根据公积金核心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4.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6.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核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第2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2套房。 2、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核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3、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如果您的第1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是可贷款的,但是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也是有限制的。总结一句话,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向我们心中的二套房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