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1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目前,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但是首套房契税是有减免优惠政策的,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申请。各交易核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头次购房证明。 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头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1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头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头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头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