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一份固定的永远性财产,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房屋继承的手续有什么?房屋继承的公证又要如何办理呢?接下来的文章里,小编将为你详细介绍有关房屋继承公证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继承的条件与流程等。 房屋继承的含义 房产的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的遗产出的范围中有关房屋。所谓的房屋的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的继承人或法定的继承人所有的。因此,只有当被继承人的房屋是具有合法的产权时,才可以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的部门办理过户的手续。 房屋继承公证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必须经过房屋的评估、继承的公证、申请产权的登记等办理的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的登记。大致的步骤如下: 1、房屋的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的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的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的价格。 2、继承的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领取继承的公证书。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的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的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的证明。 3、房屋的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绘的手续,领取测绘的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的手续。 4、继承的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的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的核心申请继承登记的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的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的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的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的决定书。 房屋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的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的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的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2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的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的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的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的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的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的处理。 房屋继承公证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平公正的行为,详细了解房屋继承公正的步骤,能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举多得。希望上文的内容能为您进行房屋继承公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