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属于二套房呢?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是: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芜湖各银行已明确“二套房”界标准,大多数银行以家庭为单位,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依据,借款人有过1次或者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即可认定为“二套房”或者以上房产。另外,借款人在申请房贷前,需向贷款银行提供“芜湖市房屋登记系统”的 个人购房记录或者无房证明,其家庭已登记有1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目前芜湖首套房首付一般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一般不低于总房款的60%,此外三套房已经停贷。
根据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如上,如果你家庭实际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可执行首套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