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北京、广州、上海等16个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其中,天津住房限购令于2010年10月出台。 截至2011年1月25日,中国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已有24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海口、天津、杭州、苏州、温州、南京、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大连、兰州、太原、武汉、昆明、南昌、郑州、济南、合肥。其中在2011年后颁布“限购令”的城市有7个。 2010年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发出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主要内容包括: 政策一: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详情:首套房付款到30%及以上;二套房贷不低于50%;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等材料的暂停发放房贷。 政策二:落实国家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相关政策 政策详情:购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购买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政策三: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政策详情: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政策四: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核准程序新规 政策详情:可售房源一次性公开;一套房预定不得超三次;单位住房不能低价卖;租赁双方三种方式网上备案;严禁土地变相贱卖…[详细]。 特别强调: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政策详情:通知还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更多精彩楼讯,尽在手机:m.souf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