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购房税收新政策 北京购房税收新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与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11年12月10日起,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小区网论坛)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为此,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的价格上限较高为38880元/m2,较低为17280元/m2。 上述调整客观上起到了放宽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从而有助于自住型、改善型购房者降低交易税费负担的政策效果,因此,坊间不乏观点认为,当此房价开始出现松动之际,此类做法很难洗脱“托市”之嫌,似有违于核心再三强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绝不可以有丝毫动摇”的政策。 我们不能认同此说,依据在于:其一,本轮房地产调控之所以一改过往疲弱态势,*直接、*敏感的变量即在于堪称决绝的限购政策。反过来说,只要房地产调控仍然坚守限购底线(反面例证如佛山、成都),那么,无论其他政策作何微调,业已反转的房地产市场基本走势都不可能再次反转。 其二,房地产调控并不等同于房价调控。事实上,无论是从调控本身的正当性或是有效性出发,房地产调控的中间目标除了推动房价合理回归,必然还包括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而后者,又必然需要在“有保有压”的分类指导原则下,坚持鼓励与引导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 其三,房地产调控的*终目标是保障国民居有其所和促进国民福利增长,因此,严苛的调控难免一定程度上“误伤”到刚需,如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至40%以上、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1.1~1.2倍,等等,当下有必要选择性地逐步对此予以矫正。中国的高房价中本来就包含有政府过高的分成比例,因此,专就普通住房交易的税费减征无疑更合“让利于民”的政府自改革基本取向。 以限购为核心的“史上*严”房地产调控生发于持续多年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以及投机性*需求占比畸高的市场态势,目前来看,这种态势确凿无疑地已经出现拐点变化。 抛开房地产“硬着陆”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不论,时下针对“一刀切”式政策微调的合理性起码不再是利益集团的主观臆造。 今年年底,全国将有近10个城市“限购令”即将到期,虽然说,这些城市选择续期的可能性应该不小,但是,限购这种“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终究会有退出的*,而到那个时候,房地产调控取得的成果会否瞬间灰飞烟灭,完全取决于在此之前能否做到未雨绸缪,“有保有压”地塑造出一个既非沸反盈天,又非死气沉沉的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国民福利增进相配套的新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