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赠送面积是什么套路吗?有人知道吗?
您好,1.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这部分面积本来就不应当计入建筑面积,应属购房人所有。 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又不会签入合同内,所以购房者还得做个心理准备:“赠送面积”到手后,有些可能是缩了水的;因为没有写进合同,没有与开发商理论的依据,所以得房率的多少,自己应好好计算。 3.“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甚至连使用权都不合法,当然不会计入产权,因而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实得单价”“得房率”……,你的价值观将被完全颠覆,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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