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
1、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标的房屋所存在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有: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存有争议;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3、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键词: 房产建筑房屋出卖人风险交易登记所有权同意未经存在承租人面的依法手续权属交易规则转让房屋交易范畴
【责任编辑】百科合成

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