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产税新政策上台
近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几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因此中山市政策对房产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新的房产税政策也由此上台,对部分房产税进行了减免。一起来了解了解中山房产税新政策把!房地产税减免税规定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纳2年房地产税。(3)中山市规定:①华侨、侨眷使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五年。②外商*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三年。③华侨*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五年。④经税务机关批准,下列房地产可免征房产税:a.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企业的房产;b.*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企业的房产;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外商*企业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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