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异地购房办理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本人广州户口,在中山购置首套房,交契税时需要提供本人在广州市的房产情况证明,请问我应该在哪里办理这个证明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3部门《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5条的相关精神,如有跨县(市、区)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其户口在广州,但在外地买房)要求出具在广州的住房登记情况证明,可提交: 1.相关购房证明(买卖合同或认购书)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申请表》(可在受理窗口领取);受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档案利用窗口办理(各区窗口暂不受理此类业务)。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华利路61号6楼649-650号窗,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2:00、13:00-17:00,星期五:9:00-12:00、13:00-15:00;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华就路31号2楼45号窗,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2:00、13:00-16:30,星期五、六:9:00-12:00。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