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2015年上海市户籍新政: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一等专业技术职务或一等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或*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较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希望小编分享的关于2015户口政策解读能够为需要的朋友提供切实的帮助,如果是打算以后长期在上海居住生活,买个房子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买房政策和条件的了解也十分必要。\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