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 2015年10月,记者走访佛山多家银行分行了解到,工行、招行均已开始执行新政策,而中信、中行、广发的佛山分行和佛山农商行等正在政策调整阶段。 多家银行已执行25%首付 佛山作为珠三角地区发展潜力巨大的城市,加之“广佛同城”规划日益深入民心,而且楼市已取消限购,此次新政将对佛山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利好作用。 在四大行中,建行是首先执行新政的银行。据建行佛山分行方面透露,新政发布以后,国庆黄金周的房贷市场暂时未有大的变化。除了建行外,近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工商银行佛山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也已开始执行新政策。另外,中信银行佛山分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等银行正在政策调整阶段。 佛山农商银行方面表示,该行近期将及时确定住房信贷业务的调整措施和实施细则,并适当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同时该行表示,在符合统一住房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利率优惠及手续费减免等,最大力度支持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及改善型住房的市民。 公积金新政尚未落地佛山 除了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外,新政还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相关调整,最受关注的应当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新政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2015年10月,有记者就该政策致电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政尚未落地佛山。若需要在佛山进行公积金贷款,仍按照旧政策进行,即未婚者需为佛山户籍或在佛山缴纳公住房公积金,若已婚的双方中一人需为佛山户籍或在佛山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