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买房是人生大事,也是人生烦事,有了房的想买二套房,没房的拼命赚钱变房奴,所以不管你是久经沙场的老手,还是头次购房的菜鸟,在买房子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一些麻烦事。接下来,小编列举一个借名买房的案例,大家借以参考。 【案例回顾】 2010年李先生想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但由于不符合贷款条件。好友陈女士提出,可以帮李先生以自己的名义买房,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李先生只需支付购房首付并将月供打到陈女士的账户即可。达成一致后,两人签订了借名协议。今年9月,陈女士与丈夫感情不和,其丈夫准备起诉离婚,并将李先生的房子列入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这套房屋。经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陈女士名下,但购房款、装修款均由李先生支付,且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协议,李先生从房屋交付时就一直住在该房,并且贷款的有关手续及持续还款的收据均由李先生持有,另有陈女士的证言和补充合同,足以证明李先生为实际购房人。 【案例分析】 即使借用别人名字买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因为不是所有借名买房行为都会被法院认定有效,却仍有许多人铤而走险。本事件中,如果陈女士否认与李先生之间的借名协议,李先生就有失去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再或者借名购买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不允许借名买卖。)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认定此类借名买房行为无效。 从事房产案例纠纷多年的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条例“因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予支持。” 可见李先生这种做法弊端不少,一旦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房产归属就成问题,因此建议还是不要试图通过“借名购房”来逃避种种购房限制。 【常见借名买房原因】 生活中这种借名买房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什么有些人明知借名买房有风险却一意孤行呢? 一是借名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该情况多发生在限购政策下,当然现在大部分城市已取消限购,该情况已不常见。 二是因年龄、不良信贷等原因导致个人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政策,一些人虽有购房资格,却因年龄较大或有大额贷款尚未偿还等原因无法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 三是为享受低价购房的优惠而购买各种福利房。例如一些单位对内部职工购房往往存在优惠条件,如团购、集资建房,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使得有需求的人借用单位职工的名义低价购房。 四是因为新婚姻法的出台,造成女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想婚后买房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故隐瞒男方,用自己朋友家人的名字来购房。 【借名买房存何隐患?】 没有资格购买福利房或保障房、或为了贷款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各类“借名买房”看似不得已而为之,实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小编通过梳理近年来此类典型案例,看看借名买房到底存在哪些风险? 一是无书面协议,登记人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因为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友,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而登记人因利益驱使有时会否认借名卖房。 二是登记人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使借名人蒙受损失。 三是因登记人原因而导致房屋被处分或分割。如:登记人离婚,其配偶主张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或登记人负有债务而致房屋被查封,再或登记人发生意外导致产生继承纠纷等。这些情况下,借名人很难得到房屋,一般只能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四是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为房屋所有权人,如第三人不知是借名登记,则借名人就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