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商业、住宅类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销售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销售确认书》自行失效。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销售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销售确认书》自行失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五、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9月4日12:00时(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12:00时-2013年9月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核心获取出让文件。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12:00时-2013年9月4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核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核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核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4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八、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核心。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销售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销售确认书》自行失效。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核心网站\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