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住宅标准是什么?低层住宅的优缺点!
\r\n 层高分类低层:1-3层 (较高10米) 多层:4-6层 中高层:7-9层 高层: 一类高层:10-16层(较高50米) 二类高层:17-25层(较高75米) 三类高层:26-40层(较高100米) 注:10 层以上的住宅或公共建筑及综合型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不包 括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超过100米就为超高层。 超高层:40层以上高于100米。 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低层房屋一般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建造成本低廉,给人以亲切安宁、有天有地的感觉,它的舒适度、方便度和空间尺度优于高层。人们特别喜欢以此为住宅。但是,低层房屋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特别是在黄金土地的城市难以广泛开发。 低层住宅的优点 1、居住行为方面,住户接近自然; 2、居住心理方面,容易形成亲切尺度,回归、归属、领地感较强; 3、整体环境上,与自然环境协调性较好,尤其是与特殊地形协调具有优势; 4、结构上,自重较轻,利于地基处理和结构设计,施工简单,土建造价低,便于发展。 低层住宅的缺点 1、密度低,不利于节约用地; 2、相对多、高层建筑而言,顶层、底层占比例大,处理费用所占比例高; 3、对城市来说,增加了公用设施建设量,但利用率不高。 关于如何克服低层住宅的缺点,专家建议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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