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少
\r\n 【公司取得4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公司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该土地使用权可否按10年期限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该土地使用权应当按40年期限摊销。土地使用权作为*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无形资产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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