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贷款不算第二套房,如用于购买房屋,那么购买房屋算第二套房。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1、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请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进行家访,调查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审批结果,并签订借款合同;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6、中信实业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7、请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房产抵押要求:我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温馨提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哦:① 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② 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含)的房产作为抵押物;③ 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④ 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⑤ 抵押物为商品住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⑥ 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具体您的房产是否符合条件,请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你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你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当你逾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是无法通过起诉让法院查封没收你的仅有的一套房产的,因为法律规定禁止没收居民唯一的生活场所,因此,现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接受个人抵押除生活起居外的房产,也就是说,你有两套以上的房子,银行才会考虑你用一套房之外的房产抵押,如果仅有一套房子,一般情况,是没有银行愿意借你钱的!
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从来没有停过,所以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房贷项目,大家都知道房贷中有一次抵押贷款和二次抵押贷款,那么这两种有哪些不同? (图片来自网络)【一次抵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首次抵押;【二次抵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第二次抵押贷款;一次抵押和二次抵押不同之处:贷款要求不同。【首次抵押贷款】: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拥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3.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4.借款人有能力支付房屋首付款;5.具有抵押贷款条件;6.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次抵押贷款】:除了满足首次抵押贷款的诸多条件外,还需要满足:1.借款人具有该房屋的房产证;2.该房屋拥有可抵押额度。 (图片来自网络)一次押抵和二次抵押不同之处:贷款额度不同。【一次抵押贷款】:首次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二次抵押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要根据该房屋的可抵押额度来看。通常若是首套房做二次抵押贷款的话,最高额度达到房屋总价值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具体还是要根据各个贷款机构规定来看,规定不同,贷款的价值也是不相同的。
北京市出台公积金新政:普通商品房住宅首付从20%提升至35%;二套房由“只认房”升级为“认房又认贷”,额度从80万降低至60万元。新政策还提出: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前提是缴存超11年。按照新政,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北京市仅有1套住房;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北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均不予贷款。此外,最高贷款期限由70周岁变为65周岁。关于新政目的,《通知》解释称,是为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预计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说。他告诉财新记者,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意是以较低的利率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因此购房者多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组合模式。但当前商贷保持紧缩,购房者的购买力本就受到制约,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影响刚需市场,还会对换房链条“釜底抽薪”,进而影响中高端改善市场。多名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新政调整对刚需打击最大,刚毕业、家庭经济实力较弱的年轻人尤受冲击。政府的意图或是引导刚毕业的人多租房,落实购租并举制度。但租赁需求增长,或进一步加重租赁供求不平衡的现状。……(以上为内容节选,阅读全文请订阅)北京市出台公积金新政:普通商品房住宅首付从20%提升至35%;二套房由“只认房”升级为“认房又认贷”,额度从80万降低至60万元。图片来自视觉中国更多相关文章↓把脉住房公积金制度(2017年07月01日)住房公积金是中国城镇住房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保障制度。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住房市场和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高成本、低效率、强制性储蓄、逆向收入调节等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运行成本高、提取使用难和大量资金闲置等问题,表面上看是制度管理不合理、不规范造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自身定位不清,现行制度设计赋予住房公积金过多的职能定位,相互之间又存在一定矛盾冲突,从而使得制度运行的基本机理不清,进而产生种种问题。争议公积金:谁才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者?(2017年04月24日)北师大收入分配研究院最新研究报告表明,近年来,公积金在居民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虽有所提高,但仍有局限。公积金制度加剧了不公平,抽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中高收入者才是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缴存者,也是公积金的主要受益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逆向分配”效应。“对公积金制度的质疑,其实核心是公平性问题,如果公平性问题解决了,相对技术性的手段跟上去以后,效率性问题其实是可以迎刃而解的,无论是资金的使用率,还是我们跨区域的流动难以提取、难以贷款等这些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表示。公积金管理权何去何从?(2017年09月01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积金制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体制问题,比如参与权不公平、企业负担重、穷帮富等等;二是运行中的问题,如资金使用效率低,使用不便利等等。按照公积金制度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要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即帮助公积金账户持有人能够拥有住房。毫无疑问,个人是买房、建房还是租房取决于个人的消费偏好等等许多因素。政府通过强制性公积金制度干预个人对私人产品的决策,显然是越界了。而且,在住房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并不能保障所有居民都“有住房”,这也有违当时改革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