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首付购房有哪些风险呢?
低首付买房并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采用低首付购房的消费者,肯定是要从银行贷款的客户,如果开发商擅自采用低首付,没有严格依照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 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违背了国家政策。同时,由于贷款人没有实际交付首付款,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银行发放贷款,必 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此外,低首付买房法律风险大。对于开发商来说,低首付需要他们临时垫款,为此需要垫付一定的利息,如果资金链断裂,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开发商还要对购房者的经济情况、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购房者因为这类原因无法获得 银行贷款,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面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购买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就没有购房资格。当这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低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地,其按期交付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低首付买房或者说零首付,并非不用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其本质是由开发商或房产中介通过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此间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低首付”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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