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r\n 这些年很多开发商在销售小产权房,房价十分诱人,尤其又是在现在这个房价*的社会,购房者纷纷加入购买小产权房的行列,专家提醒,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购买需谨慎。 邓云龙:如果张先生等市民购买了这些“小产权房”肯定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所谓的开发商公开出售“小产权房”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利用集体土地或者违法占用的土地而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并不能让购房人拥有其所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而购房人仅能够获得的就是卖房人退还的其购房时支付的房价款。由于合同无效的原因,购房人的房价款的利息、其他损失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更重要的是,由于购房人并不能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因此,在政府部门对其征地拆迁的时候,购房人并不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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