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30㎡ 每年均增3.9%
随着葫芦岛市经济的稳定增长,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全市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等逐渐改善。目前,葫芦岛市城镇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29.8平方米,与2002年相比增加9.5平方米,每年平均增长3.9%。 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市经济发展(GDP)、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购房与建房支出,自2002以来,每年平均增长分别为13.3%、15.8%、13.0%、10.6%。由此可见,城镇居民的收入与全市经济同步增长。随着城镇居民生活的极大改善,住房条件也越来越好。 另外,葫芦岛市借助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政策,积极主动对城市、国有工矿区、林区、林场、煤矿棚户区进行改造。特别是从2007年起,国家出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极大的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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