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舆论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使用期限栏目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所有权无期限的官方说法让不少市民松了一口气,但使用权有期限,到期之后居民应当如何应对却依然让市民感到困惑。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自动续期只是给出了问题的一个解决方向,但自动续期的流程如何,续期之后如何备案登记等问题目前并无细则,也无其他相关规范。可以肯定的是,“土地证一到期,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这类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土地证的具体作用,在什么时候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一)、所谓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方式,对土地进行的利用。根据物权理论,土地使用权是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生产,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二)、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土地证的种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