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房产税缴纳及房产余值问题
\r\n 如果房产在出租以前,已按余值的1.2%征了房产税,那么在出租时,先按租金的12%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再扣除已交的税额,就是实际应交的税额。 只要是出租,就要改变计税方法(从租计征),而不能说因为以前从价计征,就不再征了。 房产余值,是指其原值扣除一定比例(10%-30%)后的余额。 如:某房产原值100万,当地规定计征房产税的扣除比例为20%,那它的余值为:100×(1-20%)=80万元 1、如果是自用(未出租),则从价计征,每年应交房产税:80×1.2%=0.96万元 2、假如某年已交纳了1年的房产税0.96万元,但从当年7月1日起将房产出租,下半年的租金为20万元,则从租计征应交纳房产税:20×12%=2.4万元 因为下半年已交了0.48万元的房产税(0.96/2),所以实际应交税额为:2.4-0.48=1.92万元\r\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