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用地是可以抵押的。划拨用地要设立抵押,有效抵押的担保率不能超过评估地价的总值扣除补交出其转让金余额的70%,也不得超过其评估地价总值的45%。那么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划拨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有哪些呢? 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及平面图; 5、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应提交上次核发的他项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6、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办理手续: 无论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划拨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同时为约束政府对划拨土地依职权任意出让开发的行为,建议由政府出具同意抵押并确保在抵押期间不得出让第三方开发的承诺。 2.在接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前,应取得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宗土地出让金数额核定确认书,并注明有效期(需覆盖抵押期间)。在确定该宗土地抵押价值时,因首先剔除已核定的土地出让金。 3.审慎地接受历史存续时间长、职工负担重;经营状况不佳的老国有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抵押,以防止老国企破产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落空的现实风险。 4.如果贷款偿还资金来源全部为整理、开发储备土地的出让*,并且信贷资金也全部用于储备土地整理开发,建议将整理、开发的储备土地纳入抵押范围,控制出让*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以上就是关于划拨土地的相关知识点。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权问题实际上是在产权制度方面由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由于划拨土地的取得并未支付对价,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仍然有法定的支配权,即可以随时收回。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应当慎重决定,量化风险,从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