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登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可能是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
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去房管局,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查询中查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地房管局网站查询合同备案号信息,看是否存在,房源信息是否相符。1、打开百度2、搜索当地房管局,比如说南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第一种情况:实行了房地产网上签约交易的地区,在开发商的联网系统或房管局网站上就能查到房屋产权的情况,产权人也可以房管局查询; 第二种情况:没有实行网签的地区,就只能由产权共有人或配偶携带身份证和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去房管局查询。或者受托人出具委托公证书凭委托公证书查询。不动产属于个人隐私,除国家机关因执法需要外,非权力人本人、配偶或共有人将不能查询,除此无其它查询方法。
人们买房子都是会验房子的,尤其是新手,真的不能跳过任何一个步骤,即使有中介,自己也要上心,尤其是购房的时候不仅要知道这个房子备案没备案,还要知道怎么对房子进行备案,所以下面就要跟随小编学习了解一下购房如何备案?如何查询房屋备案的知识了,具体内容如下:购房如何备案?1、购房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2、购房备案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如何查询房屋备案?1、网上查询房屋备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由于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不是全国统一的,所以你还得到地方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查询。你只要到百度上打上你当地的房产管理局的官网就可以了查询到了。2、房屋备案可以去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3、本网网签备案数据信息来源于房管局,通常情况下与房管局信息更新保持一致。如果您在房管局网站上已查询到网签信息,即可说明您的网签备案已经成功。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购房如何备案?如何查询房屋备案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发现买房子是需要备案的,只有备案的房子才能查到信息,这样才会避免一个房子多卖的现象,所以在购买房子之前先要确认房子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希望上文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误导市场临沂开始“动真格”整治这些房地产市场乱象了...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一起来看下!关于在市区开展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买卖行为检查的通知 有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买卖行为专项检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市区在售的商品房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检查内容1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存在以下行为:1、项目在预售过程中,不按照审批的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 “少批多卖”、“多批少卖”、“未批先卖”等违规行为。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以认筹、吸纳会员、指定银行存款、购买基金、购买商场消费卡或者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付款、团购费、信息咨询费、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3、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未开盘,未公开对外销售的行为。4、未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房一价”、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的行为。5、开发企业或营销代理机构违规发布不实信息、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误导购房人,以及通过网站、微信、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传播、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秒光盘”、“通宵排队抢房”等言论的行为。6、开发企业或营销代理机构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及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转让费”等房价以外的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7、房地产销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未实名服务的,以“艺名”、“姓+顾问”“姓+经理”等形式,与业主签订“意向协议”、“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行为。8、房地产销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按照商品房的实际情况给客户进行介绍,私自夸大或者捏造不实承诺、乱承诺、夸大承诺,诱导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或者购房合同的行为。2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1、违规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和二手房贷款担保等相关金融业务。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为委托人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鼓动房地产权利人提价,或者与委托人、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4、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提高贷款金额等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5、以代收代付等形式侵占、挪用或者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资金及其他费用。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等方式赚取差价;7、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诋毁或者贬低同行、阻挠或者搅乱同行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8、利用自制格式合同文本或采取修改合同示范文本名称、内容、增加补充条款等方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9、将房地产经纪服务与房地产经纪其他服务混合标价、捆绑收费;10、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