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自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文件头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主要信息点有四:1.从4月15日起,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单独与中介签订合同。2.二手房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也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3.买卖方“跳单”也得支付中介费。4.受虚假信息侵害可解除合同。该新闻发出之后,引起市民的热烈讨论。其中,以要求降中介费的呼声较高。此外,新政规定,对于“跳单”现象,也是要支付中介费的。这对中介来说,也是一种保护。买卖房子的时候你会发现,中介很少让买卖双方互留联系方式,一来是避免利益双方直接接触,通过中间说合,保障交易的成功几率。二来就是为了避免跳单。跳单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就是卖房和买房过程中,买卖双方混熟了,然后直接“手拉手”跳过中介公司私下成交。还有一种就是,买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带看了一套合适房源,然后在另一家中介以更低的中介费成交了,这也是常见的跳单形式。现在这政策对房产中介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房产中介销售更多的开始注重线上,选择和房产平台合作,例如吉屋网,吉屋网本身流量在房产类网站中位居前列,利用互联网技术挖掘客户群体,实现*化和低成本化。有些人看中了吉屋网的*客源,有些人看准了吉屋网的低成本拓客。但是*终目的都是更快的交易,节约成本。2018,现在吉屋开放平台,共享平台资源,你有房我有客,想了解更多的可以点击:http://open.jiwu.com/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