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抵贷”是指您以本人或他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房抵贷的办理流程:1.借款人申请2.银行调查、审查、审批3.签订合同4.办理抵押登记5.单笔用信申请 单笔用信审批6.贷款发放7.贷款收回温馨提示: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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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农机公司没有犯罪!”4月12日上午,时隔16年,赵守帅再次走进河南省新乡中院的法庭,为自己讨一个公正。“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是合同诈骗。”当日,新乡中院开庭重审了这起1999年的旧案,该案曾让赵守帅入狱11年。而他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并申诉至今。赵守帅本是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人,20多年前,他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农民企业家,人送外号“赵半城”。那时,他经营的永昌县农机公司在县中心占地一千多平米,还另有一处三千多平米的农机商贸城。1999年1月,29岁的赵守帅忽然被河南警方刑拘,后新乡市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直至2017年3月,河南省高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新乡中院重审。今年4月12日,该案重审开庭。此时,赵守帅经减刑已出狱近8年。“一回来,什么都没有了。”2010年7月,刑满释放的赵守帅回到永昌县,却发现农机公司办公楼及数十套住宅均已易主。原来在他被刑拘至河南那年,金昌中院作出判决,这些房产均为农机公司所涉一起债务纠纷的抵押物,悉数被顶抵给了农行永昌支行。但赵守帅不认这笔“欠债”,他打起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讨房官司,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2014年,案件改判,法院责令永昌支行返还房产。然而,返还执行却异常艰难,官司来回拉锯,执行数次停滞。直到今年3月,兰州中院贴出公告,责令永昌支行在4月21日之前腾出所占房产。4年来永昌支行的行长已换了数任,而赵守帅仍未要回房产。能否收回财产?又能否证明清白?这个4月,寄托了赵守帅16年的期待。检察机关保护产权典型案例:“原判确有错误”1999年1月15日,赵守帅被河南警方强制带走的当日,时任永昌县检察院检察员连屹恰巧目击了全过程。当日,赵守帅是在永昌县公检法机关大院里被带走的。“三四个人,便衣,围上来就把他控制住,弄上车就走了,前后不到5分钟。”连屹称,争执中,有人问及来人身份,对方亮出了公安的证件,“说是新乡市公安局的”。判决书显示,2002年4月,新乡中院判决赵守帅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查明,永昌县农牧机械公司(简称“农机公司”)在1997年里先后向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简称“新乡一拖”)订购各种型号拖拉机142台,但收到货后,仍有76万余元货款未向拖拉机厂付款。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赵守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货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当年和河南、山东的很多厂商都有合作,年销售额上千万,为什么要故意拖欠他70多万?当时只是在价格上产生了一些纠纷。”赵守帅不断向检察机关逐级申诉,河南省检察院的抗诉让该案迎来了转机。2016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向河南高院抗诉,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次年3月,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新乡中院重审。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原审法院认定,农机公司与新乡一拖订立合同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其固定资产被抵押、同时还欠有银行贷款。而河南省检察院复查时发现,农机公司的贷款时间并非案发同期,而且案发时农机公司还拥有多套固定资产,包括1019.64平米的办公楼、面积3528平米的土地等,均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摘要:国庆前,中行丢下一枚“重磅炸弹”:房贷新政出炉,房贷款还清便是首套房,并且可享受7折优惠。消息一出舆论纷纷,可随即被假期淹没。近日,有消息称,部分银行房贷具体细则已经出来。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名下无房或1房、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8.5折(配相应产品);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2.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基准; 3.名下多套住宅,其中有1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现可认2套,首付6成,利率基准上浮10%; 4.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其中有2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不可以申请按揭; 5.取消外地人原“要求提供的个税或社保凭证”。央行房贷新政发布回顾9月30日央行发文:首套最低首付三成利率7折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